秋冬雾霾控制,我省将有法律作为制度保障。记者昨天从第十二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了解到,江苏省空气污染防治条例已列入明年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计划,这也是我省第一次空气污染防治立法。
在今年第十二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南京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王合生等1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发布《江苏省空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接到议案后,立即与省环保厅赴南京、苏州进行调查,考察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等设施和施工现场。我省正式进入空气污染防治立法的立法程序。
据透露,目前我省是唯一一个没有制定地方法规的省份,是国家空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因此,立法迫在眉睫。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将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召开论证会议和听证会,努力在重点污染领域和联合防治方面取得突破。本条例将明确工业、机动车、粉尘三大污染源排放的法律约束和处罚措施。此外,秸秆禁止燃烧和餐饮油烟控制也将有特殊的法律规定。
省环保厅起草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据有关起草人员介绍,虽然我省空气污染防治法尚未制定,但我市空气污染防治工作逐年推进,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去年,我省在空气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工业减排方面,全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812万吨、钢铁28万吨,关闭化工企业397 在机动车污染控制方面,实现了全省、市、县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全覆盖,南京建成了国内领先的黄标车限行区电子执法系统;在扬尘控制方面,南京、徐州、苏州开展了扬尘污水费征收试点,南京正在酝酿提高粉尘排放费用;在秸秆禁烧方面,今年夏收期间全省火点同比下降51.3%,南京实现零火点。这些都为《条例》的制定提供了实践依据。
除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外,我省还将加快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决定》等配套政策法规,全面推进我省空气污染防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