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实施效果欠佳 三方面破解塑料污染

2025年10月23日 阅读量:85

元素百科自实施以来,“限塑令”已有八年的历史,但效果并不好,一系列因素导致了“限塑令”的实施困难。例如,塑料购物袋方便、实用、便宜,其使用性能与现代快速生活方式一致,已被社会完全接受;替代产品开发不足,要么价格高,没有竞争优势,要么实用性不强,与需求还有差距;环保宣传普及不到位,没有深入人心,没有达到春风化雨的效果;虽然监管主体的责任不明确,但“塑料限制令”规定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但是,没有明确哪个政府职能部门负责这一政策的实施;政策导向存在偏差。与购物量相比,塑料袋的价格往往微不足道,不起杠杆作用。消费者认为在付费后使用塑料袋是安全的。

什么是塑料污染?

塑料污染,又称白色污染,是废塑料污染环境现象的形象名称。是指用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聚合物化合物制成的包装袋、农用塑料薄膜、一次性餐具、塑料瓶等塑料制品,使用后被废弃成固体废物。由于随机乱扔,难以降解,污染生态环境和景观。

破解塑料污染 推进“限塑令”

制定“塑料限制令”的目的是可以理解的,但一厢情愿地希望公众有意识地减少塑料袋的使用是不现实的,需要逐步加强指导,明确责任,疏浚和堵塞的结合。

首先,从改变生活习惯开始。“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塑料袋已经成为一种消费习惯。实施“限塑令”,就是要因势利导,从改变这种消费习惯开始,循序渐进,从长计议。从娃娃开始,做好基础教育,用小手牵大手。从农贸市场出发,倡导责任感,以减量化实施“限塑令”。建立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让“塑料限制令”进入家庭,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其次,做好替代产品的科研开发。“水可以使无序,但不能使无流”。塑料袋经济、廉价、实用。如果没有替代品,就不容易实施“塑料限制令”。事实证明,仅仅通过堵塞很难实施“塑料限制令”,需要认真做好疏浚工作。国家应制定相关政策,做好塑料袋替代品的科研开发。政府、高校、科研部门应当立项,做好相关基础科研开发工作。

三是落实“限塑令”主体责任。“限塑令”是一项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但政府必须明确“限塑令”的主要责任部门,以调动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主要责任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落实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政府监督和主要责任部门共同评估相关职能部门。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工作的有序发展,找出“限塑令”难的症结,及时调整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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